泰尔认证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
泰尔认证初次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填写指南
一、企业在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
申请产品认证时,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代号 |
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
备 注 |
1 |
A |
产品认证申请表 |
共2页 |
2 |
B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
申请单位、生产单位不一致时两个单位均需提交,国外企业持有关注册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
3 |
C |
授权代理证明 |
国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办事处、分支机构时,或有特殊原因(应提供情况说明)需要委托其他企业办理时,应委托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作为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此时应提供授权代理证明。 |
4 |
D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0标准)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 |
申请单位、生产单位不一致时,若申请单位为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需提交生产单位的认证证书;若申请单位的生产方式为OEM,则需提供两个单位的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范围应覆盖所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 |
5 |
E |
申请组织的质量管理手册 |
申请单位、生产单位不一致时,若申请单位为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需提交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若申请单位的生产方式为OEM,则需提供两个单位的质量管理手册。若通过TL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不提供。 |
6 |
F |
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介绍、生产工艺流程、执行标准、产品描述报告、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 |
产品描述报告、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在我中心网站上有标准表格;若执行行业标准,可不再另行提供执行标准。 |
7 |
G |
关键元器件及材料的检验报告 |
产品描述中所列及的所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方的型式试验报告或组织对其材料进行的工艺试验报告或组织用其材料做成成品后的型式试验报告(该型式试验报告应注明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 |
8 |
H |
企业概况 |
申请单位、生产单位不一致时需提交两个单位的企业概况及产品售后服务的承诺(若售后服务由申请单位负责,则提供申请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若售后服务由生产单位负责,则提供申请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有关售后服务的协议)。 |
9 |
I |
商标注册证明 |
若有正式注册的商标,请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若申请单位与商标所有者不一致,应提供相应的商标授权许可协议。 |
注:如申请企业没有获得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书范围不包含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时,可同时向泰尔认证中心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我中心将把GB/T19001-2008认证的现场检查和产品认证的工厂检查合并进行,做到一次审核,多张证书。
二、对申请材料准备的总要求
1、企业在准备申请材料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不要装订。
2、需要填写或签字的部分应用钢笔、签字笔。除签字部分外可以采用打印的方式。
3、所有申请材料应认真准备、一律不得涂改,应保证真实有效。
4、申请材料中凡需加盖公章的,均应提供加盖公章后的原件。
5、申请材料中需要法人签字的,应由营业执照中注明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但应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
6、当申请单位的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发生变化时应书面形式通知我中心。
三、对申请表中各项内容的填写要求(与材料代号相对应)
A、申请表
1、申请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采用打印方式,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不得涂改。对申请表中的每项内容(包括表中“□”处需要划“√”加以确认的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2.申请表首页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表第二页右下角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第二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是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如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要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在授权书复印件上加盖申请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才可以签字)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申请表中各栏目的填写要求
3.1“申请单位名称”即申请单位必须是境内的企业或境外企业驻境内的办事处。境外企业不能作为申请单位。
3.2“企业性质”:填写的企业类型对于境内企业应按法人营业执照填写,对于境外企业直接选勾“境外企业”。
3.3“产地”:应填写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最终产地并注明省市。生产单位在境外的只需填写国家或地区名称。
3.4“依据标准”:应填写生产该型号产品认证产品所采用的技术标准名称和标准编号,若采用多个标准,均需逐一列出。
3.5 “注册地址”:应按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地址填写。
3.6 “商标”:应填写已经国家注册的商标,尚未取得正式注册或无商标应在此栏填“无”。
3.7“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应符合“认证实施规则”附件1中“产品名称、单元划分”的要求。不同的认证单元应分别填写产品认证申请表。
3.8 “选择的检测分包机构”:请根据“TLC产品认证业务范围及签约检测机构一览表”中各检测分包机构的检测范围,选择并填写承担认证产品检测的机构名称。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1、应提供加盖发证机构确认印章或申请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应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办理产品认证手续。
C、授权代理证明
1、境外生产单位在申请产品认证时,应由其在中国境内的办事处、分支机构作为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此时不需要“授权代理证明”。在中国境内没有办事处、分支机构时,或虽然有办事处、分支机构但有特殊原因(应提供情况说明)需要委托其他企业办理时,应委托有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作为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此时应提供授权代理证明。
2、授权代理证明应为经授权和被授权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双方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签定日期的原件。
3、授权代理证明应详细注明需要代理产品的名称及型号。
D、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08)证书
1、企业应提供盖有发证机构确认印章或申请单位公章的GB/T19001-2008证书复印件
2、认证证书中的认证范围应包含所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
3、提供的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E、申请组织的质量手册
申请企业应提供本组织的质量手册。申请单位、生产单位不一致时,若申请单位为代理单位或经销单位,需提交生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若申请单位的生产方式为OEM,则需提供两个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若通过泰尔认证中心(TL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可不提供质量手册。
F、申请产品认证的产品介绍、生产工艺流程、执行标准、产品描述报告、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
1、产品介绍中应写明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名称、型号并与申请表填写的名称、型号一致。产品介绍需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1.1产品介绍中列出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依据标准。
1.2产品的使用说明应与申请材料相符并且和该产品在实际销售时一致。
2、产品描述报告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信息”应与表格要求的内容一致,不能更改。若在其产品中不含某种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应注明“无”。各种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型号应填写完整,供方应包括组织的所有供方,不能漏填。供方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应填写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生产单位,而不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采用英文缩写的名称需注明中文名称和英文全称。
3、生产设备:应介绍企业在生产该申请产品认证产品时,所使用的生产设备情况,写明在用的生产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等全部信息,应填写完整,生产设备清单可以在TLC网站《产品认证》文件包中下载;
4、检测设备:应介绍企业在检验该申请产品认证产品时,所使用的仪器仪表情况,写明在用的仪器仪表的名称、型号、数量、产地等全部信息,应填写完整,检测设备清单可以在TLC网站《产品认证》文件包中下载;
以上材料介绍需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G、产品认证申请书要求的其他资料
如: 产品照片、企业标准等。产品照片即产品外观、内部结构照片应为五寸以上彩照或彩色打印机打印的图片,对照片要求从多侧面、多层次拍摄,如面板、各个模块和各种接口等,要能充分反映申请产品认证产品的情况,照片上应体现申请产品认证设备的型号并与申请表一致。
H、企业情况介绍
企业情况介绍包括企业的基本概况、生产条件、仪表配备、质量管理体系、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等相关内容。申请单位、生产制造企业不一致时需提交两个单位的企业介绍并提供双方签订的最新加工协议。如果申请单位、生产制造企业为总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时,还需提供双方关系的最新情况说明。
1、企业的基本概况:应介绍企业的成立时间、企业人数、厂房面积、注册资金、固定资产、生产能力及企业的主要产品等信息;
2、质量管理体系:应详细介绍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的时间、运行时间、运行情况、公司现行的组织结构图、何时通过何种认证及通过认证后的年度监督情况等内容;
3、售后服务:应详细介绍在销售该产品认证产品时售后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售后服务的承诺或行之有效的售后服务流程图。属于国家规定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产品,应提供实行三包的承诺并注明三包的时限与条件。企业的承诺应与国家规定一致或高于国家规定。
企业提交的以上材料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I、关键元器件及材料的检验报告
按照“产品描述”所填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信息”,应提供对所有供方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以是供方提供的,也可以是组织自己委托检验的);或组织自己对该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工艺性试验的工艺试验报告;或用该材料做成成品后的成品型式试验报告(成品型式试验报告应注明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方)。